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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ill

关于非会员编辑、删改自己帖子的权力,请大家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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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1 12:59:48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锈心</I>在2005-12-20 23:43:01的发言:</B><BR>哈哈,某 兵器 BBS 当时也不让修改,结果。。。。。现在已经改正,可以修改帖子,但是已 人去鹤茫茫。。。。。记取这个经验 !!</DIV>
2 L  Y4 [: G7 f4 P: ]( z' E<p>兄说的是哪个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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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4 08:4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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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4 22:24:16 | 显示全部楼层
重要的一点,交易区不论是谁都不应该随便编辑帖子,这是作弊和暗箱的根源。没什么见不得人的干吗要编辑呢,有什么遗漏和问题可以跟贴补充,跟贴比编辑帖子要省事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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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7 09:57: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赞成加强网站的管理。在开元见不到某些收藏网站那些闹哄哄,不良风气“你方唱罢我登场”,巧取、奸佞之人得意,上当、正直之人忍声,网站有意无意置若罔闻的现象。严肃处理了出现的违纪违规的人或事,无论他是谁。我觉得这才是泉社发展、作大的大局,在此大局底下解决编辑帖子等问题,才有正确方向。我同意在进一步严格泉社管理包括完善规则前提下,适当放低编辑帖子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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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7 17:41:20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中发表因是非卖品我赞同非会员应与会员享受会员可以修改修改的权力,在拍卖区中的拍品,在没有开拍前可以修改,只要是开拍后不管是会员还是非会员都不应具有修改的权力,保证资料的原始性和公证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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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 18:58:59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外郭</I>在2005-12-27 9:57:48的发言:</B><BR>我赞成加强网站的管理。在开元见不到某些收藏网站那些闹哄哄,不良风气“你方唱罢我登场”,巧取、奸佞之人得意,上当、正直之人忍声,网站有意无意置若罔闻的现象。严肃处理了出现的违纪违规的人或事,无论他是谁。我觉得这才是泉社发展、作大的大局,在此大局底下解决编辑帖子等问题,才有正确方向。我同意在进一步严格泉社管理包括完善规则前提下,适当放低编辑帖子的门槛。</DIV>! P4 k! X4 J4 Q: p, P
<p>小泉叮: 山东省莱芜市工商局凤翔路20号北楼3号箱,271100胡廷树0634-6210220,13863436005,农行95599 8234 20737 19712<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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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 22:55:12 | 显示全部楼层
<STRONG><FONT face=黑体 size=5>随意编辑帖子肯定要出现意想不到的麻烦,网站也不一定能管理的过来,因为这里还有提帖的问题,没私没弊编辑它干嘛?</FONT></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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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3 11:28:40 | 显示全部楼层
3、仅仅在专场拍卖区限制非会员的编辑权力,防止交易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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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3 23:4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编辑和删改帖子方面会员与非会员的权利应该是一样的.难道非会员编辑删改帖子会造成有私有弊.那么会员编辑删改帖子就不会造成有私有弊?!只要有可能造成弄虚做假或有私有弊.给管理造成混乱,那么就不管他是会员还是非会员,统通的不可以!难道法律只是给老百姓定的?党员干部就可以不受约束.?哪有这个道理!我看贪脏枉法徇私舞弊的老百姓真不多.!既然有些人认为;编辑删改帖子有可能造成管理混乱,那么就定个规矩都不要违反.我认为只有网站的管理者可以行使编辑和删改的权利.特别对那些虚假的有可能造成管理混乱的或低级不文明的帖子既可以给予警告也可以删除枪毙!以此保障网站的健康发展.还是那句话;会员与非会员可以而且也应该有区别.但不要体现在是否有权删改帖子方面.在这加以区别对加强和改进网站管理.没有多大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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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4 23:33:51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近朱者</I>在2005-12-1 10:17:53的发言:</B><BR>可编辑,但不能删除</DIV>- w8 A' T) _$ Q
<>同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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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 00:43:0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应给人随意、轻松的感觉,没必要和考场一样吧?让大家有在自家的温暖,想说就说,说错了就改,既然是讨论区,严禁出让,为何不给客人这样的权力?只看到纠纷,只怕麻烦事,这事官方网站的作风。我才来没多久,没发两个帖,但已感觉此限制给发帖人造成了不便。别的网站为何不限制呢?难道管理员真的就想不到?</P>
/ N2 v$ e; x% C& r+ z( i0 F<>另:投票我不会,哪位热心人帮我投一反对票就是了,谢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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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 13:5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第二条</P>
$ `' b6 j5 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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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6 14: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选2,修改帖子编辑帖子本来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在论坛交易的物品不在少数,一旦实物到手和图片不相符(这样的事情在不少网站出现过了,本人也遇上过),非会员把帖子一编辑,有理也说不明白,有这样的规定不是给朋友们找麻烦的,恰恰是给大家避免麻烦的,恶心事有一次就够了,没碰上的朋友设身处地的想想你碰上一回这样的事情,能让您失望多长时间??可能我说话没有什么分量(因为本身有职务,你可以说站着说话不腰疼),但我考虑了很久,觉得还是应该说说我的看法,因为毕竟一个融洽和谐的论坛是我们共同的希望,祝大家玩的高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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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5 22:5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提昌实事求是做法,有错就得让改,谁也不想把贴子改丑,都想改对、改好。这样对提高网页的论谈质量有好处,对于发表人来说更能准确的表达意思,也方便网友阅读和理解。从这一角度看,编辑自已的帖子也算不上什么权利,只是为了校正差错实事求是而已,应该给予对那一方面都有好处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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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5 12:35:57 | 显示全部楼层
<p>应当赋予非会员<strong><u>编辑</u></strong>自己帖子的权力!</p><p>但不需要<strong><u>删除</u></strong>帖子的权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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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9 05:5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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