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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曾诉郭庆祥:当文艺批评遇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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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8 14:5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范曾诉郭庆祥名誉侵权案见诸各媒体。由于撰文批评“流水线作画”,再加之文中对范曾的诗、画、书法、作画方式及人格做出的诸如“才能平平”、“逞能”、“炫才露己”、“虚伪”等贬损评价,郭庆祥被法院一审做出赔偿原告七万元人民币并致书面道歉的判罚。一纸判决,让社会上众多文化人士做出反思:艺术批评的边界在哪里?到底怎样的文艺批评才能不越线?媒体的批评言论究竟该坚持怎样的底线?+ W2 w1 L9 p9 A  ~- P; y6 i3 B( n
  食品涉及“安全”问题,煤矿也有“安全”隐患,如今连各媒体的文艺批评也被拉响“安全”的警报,的确让人深思。据观察,近些年由文艺批评引发的笔墨官司曾出现过好几例,像建国以来首例文艺批评案——安徽电影制片厂副厂长方义华诉原广播电影电视部电影局干部许建海、中国电影周报社侵害名誉权案;前几年的宣科就“纳西古乐”诉《艺术评论》案等等,都不同程度暴露了文艺批评在当下的软肋。这些文艺批评所遭受到的指责包括话语被断章取义、乱贴标签,或对他人造成了侮辱贬损和言语攻击等。1 R) ~8 J3 t: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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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8 14:5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文艺批评和学术争鸣稍一给力便被贴上了“名誉侵权”的标签,令不少评论家及媒体“引以为戒”。为了避免招惹不必要的麻烦,一些评论家和部分媒体也开始收口,慎待批评,造成批评界特别是纸媒绵软无力,批评喑哑失语、乏力萎靡、单调乏味,文艺批评成温吞水;一波接一波的作品研讨会,已沦为评论家们的捧哏会和树碑立传会;部分报刊刊发的评论文章,失却了应有的棱角和锋芒,不是打一下摸三下,就是顾左右而言他;部分批评家也玩起了文字障眼法,将文字写得绵里藏针、含沙射影、圆滑婉转,读者往往从中体察不到思想的撞击,感知不到激浊扬清的力量,察觉不到独具慧眼的洞见,批评家思想的利刃正在被庸俗的世故人情磨钝。
4 a8 N- D$ d/ u" L/ R2 |$ M  纸媒锐气的消磨使得大量真知灼见的言论被迫流向了网络。前不久,有一位评论家抱怨说,他写的诸多批评类文章都因为太过犀利和尖锐而不能见诸报刊,只能在网上一“荐”后便被海量的互联网信息所淹没。作为一个有强烈社会担当的学者和批评家,他显然更希望自己的言论被主流媒体采用,印成铅字后供读者品鉴,而非只浮光掠影般在权威力和公信度尚缺的互联网一闪而过。
/ P& O6 A+ B- u" C5 D9 O  趋向于“稳健的批评”,不偏激不偏执,不图一时痛快,不奢望毕其功于一役,以长久的耐心和韧劲推动国家点滴进步。这自然很好,但是,对于批评的尺度,是非曲直无从一言以蔽之。我认为,无论采取什么样尺度的批评,媒体的“性格”是必须要坚守的,面对评论,批评家和媒体的激情和血性不能丢,该鞭挞时鞭挞,该表扬时表扬,只要批评的言之有物、表扬的言之有据。
8 Z7 o: e9 z4 e9 x  最后,借用舶来的一句话作结:“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赵凤兰)+ X, ~7 \+ R2 D0 [( G"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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