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对拍卖审核中的一点看法及建议,也望各位师长多加点评及意见. m5 @3 d. ]; S. x/ c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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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小弟在拍卖广场上传一些大马士革及户外等收藏极刀具,很受各位师友的喜爱,但是却被以管制刀具不适合拍卖为由拒绝,而同样的在此之前却可以顺利通过,对于审核老师的谨慎态度及遵法守纪的精神我是赞同并且钦佩的。但我的一点看法就是第一我相信盛世收藏的藏友们都是高素质的师友,不会利用这么精美的收藏刀具去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况且用这些成本也高了些!其二在上传前我也做过调查,法律规定的管制刀具是刀刃长在10CM以上的(后附管制刀具详细规定),我的绝大部分都是类似掌中宝型的收藏类且刃长在10CM以内,另外在拍卖场的兵器类中亦有不少老的军-刺及军*刀类,把把锋利,杀伤力比我的物件有过之而无不及,试问我的若属管制刀具,难道拿把老军-刺就可以大摇大摆走在街头吗?若论杀伤力或对管制刀具的理解,我的更是望尘莫及!最后就是ㄨㄚ类的拍品也是遇到同样的情况,前脚刚流拍后脚再传就被拒绝,但是在拍卖场中新牙类藏品却从不缺乏!我支持抵制ㄨㄚ买卖,但若标准不一难免会使人有些许看法!4 P' E0 a# k' }' a, o( H, _* z
以上是我对拍卖审核的一点看法,我理解也许每个审核老师的标准因人而异,也许审核老师工作繁忙身心疲累!但是我希望在今后的拍卖审核能够统一标准,不要差别千变万化,更勿要由心情决定,一个拒拍就意味着上传者要损失20粟米,2元人民币,我们上传者也不容易,我们的钱也不是捡来的,莫要看到别人通过了自己上传却被拒绝,白白损失!
; |8 Y3 s( i2 G5 L+ V5 Q 希望各位师长,朋友能够各抒己见,发表意见及建议,为了盛世可以永远繁盛传世!4 o, Y! M5 j5 a+ s V% ~*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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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 + m" s" W4 r! e" g* x
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后,可被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刃长度超过100毫米的,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 a: o' @# I3 J8 o0 ^
未开刀刃且刀尖倒角半径大于2.5毫米的各类武术、工艺、礼品等刀具不属管制刀具范畴。 ? 3 l7 B/ I% m7 h1 P7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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