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 种建荣 雷兴山
- `1 a. y# b- M2 I) G' u& r# d2006年秋,由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和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联合组成的周公庙考古队,在周公庙遗址朱家巷发掘地点06QFIIIA2H27中发现了一些与铸铜有关的遗物,使我们得以首次确认了先周文化的铸铜遗存。
. B: M \# I" Z# D5 _ H27打破H42、H74和H30等单位,被H82和H93打破。坑口近椭圆形,南北长5.9米,东西宽6.2米,口大底小,斜壁,锅底状,自深0.62~0.82米。坑内堆积共分为8层,各层均西高东低,多有木炭星,有些地层中包含有大量的红烧土块。在该坑中出土与铸铜相关的遗物,有陶范、坩埚、炼渣、青铜小刀、小铜块等。3 d1 m, k* E: |2 D: U- V" @
出土的数块陶范均残破过甚,所铸器类多不可辨。标本H27③:15(图一:2),背料为红褐色,范面光滑平直呈青灰色,所铸之器为镞。标本H27⑤:24(图一:3),背料与面料颜色同于上器,范腔为一浅平槽,所铸之器不明。, _/ d' b7 |5 Z3 g, ^# W
仅见数块碎小的坩埚残块。标本H27⑦:11(图一:6),残块断面可分为三层,最外层为草拌泥,中间一层为红褐色夹砂细泥,厚约0.6厘米,最内一层为厚约2.5~3厘米的青铜,斑斑绿锈之中仍可见黄色铜质。我们曾在扶风县周原遗址李家和岐山县孔头沟遗址画图寺这两处西周时期的铸铜作坊遗存中,发现过碎块较大的坩埚残块,形制结构同于上举标本,据此判断周公庙遗址的这件标本应为坩埚残块。9 E6 G8 o0 q" E4 x
所见炼渣(或曰炉渣)均为小块。标本H27⑦:10(图一:4),青灰色,表面气孔密布。周原遗址齐镇西周时期的制铜作坊区内,曾出土过大量炼渣,其中一块甚大,长、宽均1米左右。从表面形制看,周公庙所见同于周原齐镇者,两者均应与铸铜有关。
! H& b9 R$ U, G9 l- U) j) i8 z* q: `. i% n 青铜小刀1件。标本H27①:1(图一:1),刀身为长条形,长12厘米,厚0.3厘米。顶端参差不齐,未经刻意打磨。斜刃部宽约1.2厘米,双面刃。此种形制的小铜刀,与商周时期常见的环首长柄削刀形制不同,在一般的商周时期生活居址中甚为少见。在周公庙遗址2004年发掘的铸铜作坊遗存中,出土了多件这种形制的青铜小刀。这种形制的青铜小刀亦见于殷墟遗址的铸铜作坊遗存中。由此可判断,上举标本应为制作陶范的小刀。
* F A+ k% R6 E& v* Q 小铜块1件。标本H27①:8(图一:5),呈不规则形,略弧,最长处约5.2厘米,最宽处约3.1厘米,厚约0.7厘米,素面无纹,尚不能判断其是否为某种厚重铜容器之残块。我们以前在周公庙铸铜作坊和周原李家铸铜作坊遗存中,也曾发现过类似的青铜小残块,故推测该标本应和铸铜铜料有关。
F& p+ w0 { m1 Q3 k5 ] 由上可知,H27坑内堆积及所出上述遗物,应是铸铜之遗存。
4 C# l" k1 f( s v3 ~5 L* b H27跨越四个探方,中心部位在四探方中间的关键柱处,坑内堆积在四个隔梁剖面上均可看到。发掘时我们曾对该坑反复刮看,精细清理,上述陶范与刻刀等标本均出于隔梁内,层位关系明确无误。虽然在整个发掘区内,尚发现有西周初期的陶范等铸铜遗物,但在H27所在的四个探方内,凡在层位关系上晚于H27的单位中均未发现与铸铜有关之遗物。因此可确信,前举各类与铸铜有关的标本并非其他单位所混入。
( w e `/ C. Z H27中出土陶片1250片,可辨陶器个体90件。丰富的陶器,为判断该坑期别年代、考古学文化性质及其族属提供了充足的资料。9 J2 h" O4 P6 ]) T5 {5 G+ L
H27中褐陶与灰褐陶所占比例近46%,所见陶器种类有高领袋足鬲、袋足分裆甗、联裆鬲、联裆甗、横绳纹鬲、小口折肩罐、方唇瓮、敛口罐、几何纹盆等。其中高领袋足鬲和袋足分裆甗两者所占比例为16.6%,联裆鬲与联裆甗所占比例为22%强。高领袋足鬲,领部外侈,领上部斜行绳纹带较宽,裆底所饰坑窝纹高至领腹交接处,足根均呈圆锥状,所饰绳纹多呈漩涡状,如标本H27⑤:81(图一:8)。袋足分裆甗领部绳纹均为斜行,有些甚至为横行,鬲部年代特征同于高领袋足鬲,如标本H27⑥:75(图一:7)。联裆鬲,几乎均为侈口,罕见卷沿者,方唇者居多,所饰绳纹为印痕较浅、纹理模糊的较细绳纹,口沿外侧均饰绳纹,罕见素面者,陶胎多较厚,红褐陶者常见,如标本H27①:13(图一:10)和标本H27①:72(图一:11)。联裆甗,均为高领薄胎薄方唇,所饰绳纹特征近同于同坑联裆鬲者,如标本H27①:79(图一:9)。盆,平折沿或折沿微侈者居多,沿面均较宽,除绳纹盆外,尚见有饰菱形纹或菱形乳钉纹者,如标本H27⑥:29(图一:12)。小口折肩罐,多侈口窄沿,卷沿者罕见。横绳纹鬲所饰绳纹较细,领腹分界不明显。
( C. q8 b' z0 V, o. } 上述H27中典型器类的期别特征以及主要器类所占比例,均与1997年在沣西遗址发掘的H18以及2002年在周原遗址礼村发掘的H8中所见陶器特征完全相同,从而表明H27的年代、考古学文化性质及其族属,均同于沣西H18与周原礼村H8。
: G N8 S( d# n r( C/ V9 } 目前学界一般将沣西H18的年代定为先周晚期,那么周公庙遗址H27的年代也应为先周晚期。另外,打破H27的H82和H93,其文化面貌与典型器类的年代特征完全同于H27,被H27打破的H42、H74、H30诸单位中均以高领袋足鬲和袋足分裆甗为典型器类。这些叠压于H27之上或被H27叠压的单位,其年代均为先周时期,由此亦可证H27的年代确为先周时期。& i) e8 j* Z6 A; Z: R) E5 p
沣西H18的考古学文化性质为先周文化,其族属为姬姓周人,这一认识几乎乃学界共识。周原遗址礼村H8的文化面貌与期别与沣西H18相同,更因该单位出土陶文“周”字,而被认为是姬姓周人先周时期的典型遗存。上述两单位均被视为判断先周文化的基准单位。周公庙遗址H27的期别与文化面貌与这两个单位完全相同,因此,H27也应是先周时期姬姓周人的遗存。
. m# J: D& ]- q# p7 L/ U: K 周公庙遗址商周时期遗存的性质,以前曾被曹玮先生等研究者视为周公采邑。近年经大规模钻探、大面积详细调查及重点区域的发掘,我们已经大体理清了该遗址商周时期的聚落结构,根据多方面的综合研究,笔者初步认为,可能至晚从H27所属期别开始,周公庙遗址商周时期聚落的性质乃周公之采邑。换言之,H27时期,周公庙遗址乃姬周人的聚集之地。这也可从侧面佐证H27的族属当为姬姓周人。
8 q; i% S4 S- A+ `- ~5 z 综上所论,H27的年代为先周晚期,其族属为姬姓周人,H27中的相关遗物当为先周时期姬姓周人的铸铜遗留。
$ o8 \( X9 E- N3 p3 K 周公庙遗址H27先周文化铸铜遗存的确认,第一次证明了姬姓周人在灭商之前确有自己的铸铜业。" W1 J% M5 ^+ H3 M
过去学界多不能辨认先周文化铜器,不知周人能否在灭商前已会铸造铜器,直到20世纪80年代,邹衡先生才第一次辨识出一部分周人灭商前的铜器,并将其分为周式与商周混合式两部分。随后有诸多研究者继续深入探讨这一问题,又指认出了更多的先周时期姬姓周人铜器。若按这些意见,可以肯定周人在商时期已会自己制造青铜器。但事情并非如此简单,因为以往研究中,对先周时期姬姓周人青铜器的认识,尚有分歧意见:
0 S& n$ Z" \# P! F% S9 V6 M5 @% _ 其一,以往被一些研究者辨认出的有铭先周铜器中,或被另外一些研究者认为年代早不到商代,或因署有日名或族徽,而被视为非姬姓周人的铜器。现在所知有铭铜器中,还没有一件能毫无异议地被确认是先周时期的周人铜器。. M& [& j( u6 k, T# H; _0 m/ Q# i
其二,目前尚无绝对证据表明以往研究所指认的先周时期姬姓周人的无铭文青铜器,一定是本地周人所铸造,尚不能排除这些铜器系外来的可能性。2 [4 A9 t s3 N& c
因此可言,以往研究尚没有真正确认灭商前的周人是否能够自己制造青铜器。周公庙遗址H27先周文化铸铜遗存的确认,终可以使这一问题尘埃落定,放心定案了。! ] e) ^$ P; O2 p) L
上述认识还可有助于周系青铜器研究的深入。目前,张懋镕先生等研究者把西周青铜器分为商、周两大系统,但有关这类研究尚面临着一些困难,如当青铜器上无日名或族徽时,有关周系与商系铜器的区分就极为困难。我们曾设想,若从铸铜遗存族属的角度区分出商系与周系铸铜业来,必将对商系与周系青铜器的研究有着极大的帮助。如周公庙遗址先周文化铸铜遗存的发现,可使我们多了一条辨认先周文化青铜器的途径。我们相信,随着更多先周文化铸铜材料的出土与研究的深入,必将对周系青铜器、周系铸铜业以及由此而反映出的社会组织结构等问题,会有更加深刻的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