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拜读了《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文 物 保 护 法》。对其中某些条款不太理解。比如:$ X; t2 N7 R& s, w: I% V2 z
" |7 E! T& L1 T$ h0 @1 {5 O8 P1 m第五章 民间收藏文物/ M$ h! \( _4 N7 j- U% ~
第五十条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 ! o+ o% {# r# P9 n% b. Q
(一)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 ) @$ [" w, C w) r
(二)从文物商店购买; . a' o/ H0 z; W- e, |/ d4 ]. X
(三)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
" C$ V0 i) O L+ L- Q(四)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 8 _5 B A+ K( Q. K' q ~) T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6 J5 I8 X c5 q" H4 w" y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藏的前款文物可以依法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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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不少疑问:
7 C, z; ^) ]% u. H/ r0 q1. 其中多次提到“依法”。怎么才算依法?比如说继承,赠与,互相转让。相信很多人都不会有书面证据。是否有说不清来路,而被没收的风险?
) S" w' b. h+ F& w4 T2. 我在路上捡到,或在田里锄到文物(比如古钱,瓷器,等)。自己留着或转让他人是否违法?如果不违法,那么大家是否都可以以这个理由来持有文物?
' l& a, W% r$ R3. 交流了多少次才合法?这个问题大家可能觉得很奇怪。我举个例子,咸丰宝福大清一百是一农民在田间捡到,转让给一藏家。这个过程应该是违法的。因为国家规定出土文物都属于国家所有。后来,此钱经过正规拍卖会拍卖27万元到了陕西金泉公司。类似情况肯定在青铜器,瓷器,玉器拍卖中也很普遍。最终的持有者是否违法?
3 @) X3 z( a5 R- c% A4. 来些现实一点的问题。比如你家里有一件青铜器。你几年前从别人那里购得。如今已经联系不到卖家。国家是否可以直接到你家里,将它没收?你家里有件家传的古董,但没有证据。国家是否可以直接到你家里,将它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