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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中国书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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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30 23: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在创作上有较高水平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展”参展一次或“全国兰亭奖书法展”以及“全国中青展”参展一次者。 2.“全国专项展”参展二次(新人新作展、全国篆刻展、全国刻字展、全国正书展、全国妇女展、全国青年展、全国行草展、全国楹联展、全国扇面展、全国大字展等),以上展览均由中国书协主办的届展。
3.自2001年起在由中国书协书法培训中心举办的学员教学成果展览中获一、二等奖二次者。
4.符合《历年与入会条件相关展览目录》规定的条件。

二、在理论研究上有较高成就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论文一次入选中国书协主办的“全国书学讨论会”
2.论文二次入选中国书协主办的专题书学研讨会。
3.有由省级以上(含省级)出版社出版的书法学术专著,该专著应有中国书协理事或中国书协学术委员的推介评价。
4.在由中国书协认可的专业书法报刊上(中国书法、书法、书法导报、书法报)发表有较高水平的论文三篇(30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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