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拜读了《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文 物 保 护 法》。对其中某些条款不太理解。比如:2 T; U/ V% Y A* c6 o9 \3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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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民间收藏文物6 {2 f" i8 d/ |& L
第五十条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 & k2 ~" l8 X9 K5 ] `3 n% p3 X
(一)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 % |, L6 a8 ~2 Y3 Q: n0 ^
(二)从文物商店购买; 8 r% a4 ?$ e7 L! v) T
(三)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
/ m2 u6 a: ]: f$ `(四)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
4 w* e8 R1 Z9 x4 `2 e, V(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 {. O- u3 g4 a7 r; f7 Q9 J2 A v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藏的前款文物可以依法流通。2 G3 |+ f q4 R0 t9 h6 _/ W
$ P* H9 a- n& U! @2 w我有不少疑问:, w9 n3 n4 o* ?& K+ P
1. 其中多次提到“依法”。怎么才算依法?比如说继承,赠与,互相转让。相信很多人都不会有书面证据。是否有说不清来路,而被没收的风险?
# u: E& v4 D4 M. a! u, V) X2. 我在路上捡到,或在田里锄到文物(比如古钱,瓷器,等)。自己留着或转让他人是否违法?如果不违法,那么大家是否都可以以这个理由来持有文物?
( G9 d6 M. G$ p/ b9 V; A# E+ }3. 交流了多少次才合法?这个问题大家可能觉得很奇怪。我举个例子,咸丰宝福大清一百是一农民在田间捡到,转让给一藏家。这个过程应该是违法的。因为国家规定出土文物都属于国家所有。后来,此钱经过正规拍卖会拍卖27万元到了陕西金泉公司。类似情况肯定在青铜器,瓷器,玉器拍卖中也很普遍。最终的持有者是否违法?0 u% r8 D5 Z5 g3 Q; v3 T; t
4. 来些现实一点的问题。比如你家里有一件青铜器。你几年前从别人那里购得。如今已经联系不到卖家。国家是否可以直接到你家里,将它没收?你家里有件家传的古董,但没有证据。国家是否可以直接到你家里,将它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