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公开报道,从2003年我国就陆续有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提出‘以房养老’的概念,但时至今日,中国“以房养老”的模式几乎没有实质性的进展。”长春等地已经有自发的“倒按揭”业务,但是选择这一模式的老人却寥寥。 为什么? 《广州日报》开展的调查显示,超过7成受访者明确表示不会选择这种养老方式,主要理由有:房产是留给儿孙的重要遗产,不能抵押;有了钱也未必能买到优质养老服务;“70年产权”到期后还能否“倒按揭”有待明确。 同时,房价的持续上升,老人把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后者在综合评估后能否给老人一个合理的价格?抵押出去了房子又升值的话怎么办? 其次,以房租养老的盛行,更是大大减少了以房养老的可行性。手里有几套房的,租出去几套,不光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下一辈的钱估计也攒够了;只有一套房的,无论是租个更小或者郊区的房子还是住到养老院,不亦快哉? 另外,没有养老保险并且子女又不太孝顺的有房老人还是少数,毕竟在中国,如果老人有房,再不孝顺的子女考虑到这份财产,对老人应该也还是可以的。 难道真如业内人士所说——以房养老应该更适合无子女孤寡老人? 由此看来,以房养老可谓鸡肋? 在美国、加拿大、新加坡及日本,以房养老非常普遍。 不得不说这跟房屋产权年限有很大相关性:除了新加坡除去永久地契产权之外有99年地契产权,其余几个国家都是永久性的房屋产权。 美国的“倒按揭”形式多样,主要三种是:一、联邦政府保险的倒按揭贷款;二、由政府担保的倒按揭贷款,这种贷款有固定期限,老年住户须作出搬移住房及实施还贷计划后才能获贷;三、专有倒按揭贷款,一般由金融机构办理,发放贷款的机构与住户同享住房增值收益。多种选择满足了不同人的不同需要,而中国也有“多种选择”,令人啼笑皆非的“全国多种,地方一种”。 加拿大则更显人性化:超过62岁的老人可将住房抵押给银行,贷款数额1.5万-30万加元,只要不搬、不卖,房产主权不变,可一直住到享尽天年,由后人处理房产时折还贷款。 而由哈尔滨首家银行推出“倒按揭”业务,抵押贷款推出一年多业务量还是零。该银行规则是,这种住房抵押贷款用途仅为养老,主要针对的是具有本市户口和住房的55岁以上老年人,贷款最长期限为10年。同时,对老年人的健康也有要求。对于所抵押房产的价值,要由银行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之后按评估价的60%抵押,利率在现行贷款利率基础上再上浮30%,计算出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按所贷款的年限,以“养老金”的方式按月存入老人账户。有人问:“老人预期寿命远远超过65岁怎么办,请问房价继续上升是否会给老人补偿?一切预案都不具备,我们很难想像,让无房的65岁以上老人露宿街头,这不是以房养老,这是给社会添乱。” 新加坡则是:60岁以上的老人把房子抵押给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性机构,由后者一次性或分期支付养老金,老人去世时产权由这些机构处理,“剩余价值”(房价减去已支付的养老金总额)交给其继承人。完全避免了中国老人们所顾忌的“抵押了房产被儿孙们指着耳根骂怎么办”的老大难问题。 所以说,能避免以房养老成为鸡肋的方法有很多。 1. 提供多种人性化的倒按揭方式,以满足不同人的不同需要。 2. 让老人们能在自己的房子里住到享尽天年,延长贷款期限,将房价继续上升的补偿考虑在内,而不是不负责任的“只管人直,不管人死”。 3. 让公益机构参与其中,更加关爱老人生活。 4. 妥善处理房子的“剩余价值” (房价减去已支付的养老金总额),按照老人意愿给与继承人或其他以避免遗产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