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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梦镜

北京统宝天下秋季拍卖大获--失败!警方和媒体已经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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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8 22:0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藏友

本人会把这10天做的事情和你们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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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9 14:4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ldr2008 于 2008-12-28 22:05 发表 ; O9 B+ y8 A/ X: s
本人会把这10天做的事情和你们汇报。
. `* b8 p2 D+ j' Q8 R4 M# ~

6 E0 h9 o: ^. o7 S2 ^你  是 谁 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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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31 10:51:32 | 显示全部楼层
184楼是一个大好人,大多数人都不知道,请你发信息时说明干什么,否则误认为别人发的拉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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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6 00: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em17] [em17] [em17] [em17] [em17] [em17] [em17] [em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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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 20:07: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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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 14: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教给兄弟们一招吧。如果这家拍卖公司的确没有营业执照或者拍卖资格,该公司的确具有隐瞒事实真相,骗取卖主信任,以收取保管费方式诈骗的嫌疑。但是由于该公司确实操作了拍卖,不管拍卖成功与否,这种行为对司法机关定诈骗罪有一定的困难。因为其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不够明显。那么,这种行为如何定性呢?我看,至少该公司是属于民事上的合同欺诈行为,其与卖主签定的合同一开始就因 其不具备拍卖资格而无效!那么,该公司所取得的保管费用等,应当属于非法所得,不当得利!无效合同,意味着卖主还是可以通过当地的法院追回其损失的。因为是集体受骗,可以以集体诉讼的方式向当地法院联名起诉。要求该法院判决合同无效,公司欺诈所得款项应予以返回受害人。
( d" \, M( }" n& _: V) N+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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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3 14: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秋浦山人 于 2009-1-13 14:10 发表 6 c  j6 T$ x) T9 N+ R& Y6 K
呵呵,教给兄弟们一招吧。如果这家拍卖公司的确没有营业执照或者拍卖资格,该公司的确具有隐瞒事实真相,骗取卖主信任,以收取保管费方式诈骗的嫌疑。但是由于该公司确实操作了拍卖,不管拍卖成功与否,这种行为对司 ...
4 y& d2 S# D/ _1 L# D: x

6 @. y. Q. s! [+ Q+ ~高,实在是高,哥们是学法律专业吧,呵呵。不过据我看,参拍的人几乎没有在这个论坛里真正泡过!!!那些跟帖叫骂的几乎都是在网上看到这篇报道后到论坛里刚刚注册的。换句话说,就是坛子里的弟兄几只有极少数或者几乎没有人陷进这场骗局。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这个论坛的专业性以及弟兄们的平和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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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 20: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这家公司有拍卖工艺品的许可,可是 怎么定性是工艺品和古董呢?就是说
% b* t8 ], l! c$ U, T! D# Q所谓 艺术品与传统艺术 品!
; ~% R3 f" a  f6 Z9 Y. B当我发帖子在咱们网站时早已经送拍好长时间了!当我知道肯定吃药时已晚三秋了!$ \4 E( b; J- ^
反正我是死心了,吃一堑长一智!感谢大家的关心,希望都能明白点!
! X  V- d, a! [7 f
# p1 l: |" A6 G; x) _, a7 @再说在取回东西时,人家拿合同换!
% o. @7 ?: H, Z- Q7 e
! |) q8 Z" s( H3 w  Q$ ~6 o9 ~- `看来人家玩的就是法律空子,只希望国家早点规范拍卖行业!
" \& ^; V" j( B" m" `( \- _$ d6 w% @7 c
就在此事后,还有好多类似的事情接连发生!现在几乎所有拍卖行业都是先收费的!无奈~~~~~~~  i; m+ x) Q- q. o6 p! F9 e

; o* T9 u( B! b% {0 ]呼吁大家千万不要随便送拍!; G6 p: r  S" R7 @; @" [

* s4 w5 P# T/ C[ 本帖最后由 289666958 于 2009-1-13 20:2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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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 20: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0樓 的帖子

它有拍卖工艺品的资格,但是好象在开拍时没有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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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 23:3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说在取回东西时,人家拿合同换!
! z( h  u* {' [) n4 C; @======
0 w: C1 s7 L& K, P" s4 q/ H! n; Y2 a3 r# x这说明合同上的内容肯定具有欺骗性质,否则对方不会以此为条件来强制收回的。他们的目的就是让卖主失去控告他的书面证据。因此,对尚未交换合同的,一定要保留合同,作为证据。或者可以向有拍品已经拍卖出去卖主收集合同。3 L( v0 w: h! E% z8 F" w& E
无效合同不仅仅是有没有拍卖资格问题,还包括签定的合同主体,即拍卖方的公司、法人代表身份是否真实?等等。
' Z9 G9 B, f2 v8 m( F  c至于这家公司有拍卖工艺品的许可,这里的工艺品许可是否包括古玩。应当从许可证的发证单位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同时借鉴一下,正规的拍卖公司必须具备哪些许可证?由那些行政部门批准。
% T. e! c5 c3 x+ S简单地说,应该推举一个负责人,找当地的知名律师事物所咨询、代理控告该公司,你们自己不懂法律是很难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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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4 11: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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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4 11:02: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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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07:50: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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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12: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不去知名的大拍卖公司的 偏要找这种小的 就是买家也不会对这类公司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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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19:5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北欧海盗 于 2009-1-15 12:09 发表
4 l2 k( w* |6 }# H, q4 Q% z6 W为什么不去知名的大拍卖公司的 偏要找这种小的 就是买家也不会对这类公司感兴趣
/ v; J& A  Z+ |4 e
6 F( l1 l, l4 q3 L9 u

6 z" R3 _4 k, s) S2 u* J大拍卖公司门槛高啊!!不信您试试!!" X# ~4 {2 {; n- v0 K

, d$ K- ^( J4 ]再说现在哪都一样,前几天嘉德拍品征集周,老大提醒我去,我打电话问嘉德 一女的说:流拍一样收费用的!# n$ x! n4 T7 ~: V2 W; `1 i4 a( W
& X5 S; `" _1 Y
我这小门小户的整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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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23:3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289666958 于 2009-1-13 20:09 发表
! c: Z9 z3 s) c7 i/ C! O$ s, Z关键这家公司有拍卖工艺品的许可,可是 怎么定性是工艺品和古董呢?就是说
! J6 a/ j1 _! I  N; `  j/ ~' G, Q所谓 艺术品与传统艺术 品!
# }" V% K* U* k& Y3 g0 [当我发帖子在咱们网站时早已经送拍好长时间了!当我知道肯定吃药时已晚三秋了!
1 i  I. ~0 W7 g反正我是死心了,吃一堑长一 ...

' ]" N, o- G7 T3 Y' _谁说现在拍卖公司都是先收费的?
9 q. m  V" D0 B  O你对正常的拍卖公司程序一点都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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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6 11:32: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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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6 11:34: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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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6 16: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樓 的帖子

你一定知道我是谁,邮箱收到我的邮件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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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6 16:2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4樓 的帖子

回答你一些进程,北京有70家获得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拍卖许可证,没有统宝天下和宗兴翰博等等还有许多,他们也没有商务部的文物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拍卖前没有在北京市工商局文物局备案核准,也属于超范围经营拍卖文物,由不是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会员,可以证明这样的公司违法违规超范围经营拍卖文物了,北京市工商局一定会查处违法违规拍卖行为,还要查处他们做虚假欺诈广告宣传,相信我们的努力,相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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