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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行家、藏家、玩家、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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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5 15:2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无论什么家都是人,是人就难免入俗套;中国最大的俗套就是把持。" h6 n9 d9 C/ I7 j' _
       把持,在某些特定场合,谁要把持住了就是滚滚的财源。就如古玩鉴定一行,谁把持住了谁就是皇帝;金口玉言。而把持无外倚藉势力树一家之言,不让别人开口。从而使“圈外”人不得不臣服于他们的淫威之下,否则,你就别想在这行里“混”。
3 E* K, x3 N) }3 j% v/ f5 R7 [       为什么说是“混”呢?因为,在被把持了的行当内,除去“把头”们,其余不过都是些“混混”。而混混们之所以被冠之以“混”,就是因为他们顶不了门立不了户,在强势面前他们只能依附着“讨”上两口。这也怨不得谁,因为,任何一个社会,但只一“利”尚存,就剔除不了弱肉强食的规律。剔除不了,你就必须成为强者。然何谓强者,说白了即所谓的“专家”了。) P8 M9 c# R, B
      这儿既说到了“家”,我就再多说几句闲话,也为“家”们倒到苦水。      专家一词冠冕堂皇,令人敬仰;然敬仰之间,在仰得酸麻的脖子上双眼,偏偏老不给主人争气,总时不时的给主人传递些,令主人敬仰之心彷徨于崩溃边缘的信息,让主人的意志总处于倍受考验的境地,让主人总背负点是坚持还是背叛的心理压力。背叛,就得正视“专家”们给出了肯定结论的“物件”,但不背叛吧,自己被“专家”们判了死刑的好东西,实在要比被“专家”们肯定了的“物件”多得多。收到点东西其实真不容易,而自己敬仰的专家却屡屡冒出让人喷饭的“打眼”绯闻。在这样的环境下坚持,实真不是一般意志修养可受得了的。; N4 C( S. S' `& F9 F, p: E
      做人要厚道,“专家”为得冠以一“专家”之名,实也都是历过诸多磨难的。为得冠这一“家”字,他们不知熬干了多少回脑水,贴了多少的冷屁股。为了成名成家,他们都付出大量的“心血”和精力,冲破了重重蔑光痰雨才取得了今天的“成就”,拿到了“专家”的头衔,在这奋斗过程中荒废了专业知识也是有情可原。做人不能太不厚道,应该多看看“专家”给了你肯定的“物件”是不是都买上了“价”;至于别的,你应该抱着厚道的原则,多怨怨自己吧,既然要玩古玩,你自己为什么不努点力把自己历练成一行家呢。成了行家,你就没必要再那么辛苦的昂首仰望了吗。我的东西我做主,这多好。爱谁谁。/ v. `8 ]* E0 B( R( Y3 L
      可是不行呀,同志,我没有那文化,我只梦想一夜暴富。要这样,那你别埋怨,脖子该咋地你就还咋的吧,别再摇摆不定,忠实的走下去。
% \- a9 \0 X! _8 T7 S      其实,无论那一行,行行都不乏“行家”,行家与专家之别,往往就一个,有头衔没头衔。然可悲的是在实践中,有头衔往往不如没头衔。但有头衔的干不了与头衔相称的活,而没头衔的却没法干,因为不让他干。这在国家标准行业里尤为突出。但在非国家标准行业里则另当别论。古玩行就是一个特列。
  V) s. X5 c! F       常言道,这家那家比不上行家。在实践中,其实许多实践性的东西,专家们成功的依据都来自行家的指点。懂行不懂行,往往铸定了成败。因为,许多事情,理论与实践就如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苹果不砸在头上你就不会意识到他。这就是“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的真谛。行家,不是被冠予的,是无数个“苹果”砸出来的。而要说古玩行里的行家,自当首推藏家。2 u* [/ J( T/ T" ]& Z6 C
      藏家靠收成家,故他们都在不停的收入,而他们之所以收藏,往往起源于爱好而非专业所迫。因此,他们大多起步于对藏品的喜好。鉴定知识都是被“苹果”砸出来。
  C# V: q/ w  E0 n5 |3 \$ M/ o5 u4 W      说到收藏,就得说到收藏的标的——古玩。把藏品冠以一“玩”字,曾被“专家”强行否决,理由是“玩”有失严肃。其实,远没有那个必要,因为,“古玩”一词应来源于对古董的把玩与鉴赏。玩这一行为其实本质不外娱悦身心的称为缩略,试问当古董赋予你身心娱悦之时,有必要绷紧了神经前躬后仰的肃穆以待吗?再者,藏家收藏古玩,本就出自对文物的崇尚之心将之收藏,至于嬉戏玩之之事,藏家绝不涉于藏品。因为,藏品最大的特性就是不可逆性,一旦损毁将永无再生。故藏家历皆我不和你玩,这就是藏家。/ |7 \4 q$ Q( A( m
      其实,藏家也是一种做强自身的蹊径。因为,专家要靠被鉴定标的养活,而被鉴定标的的流向大多都流入了藏家。所以,藏家正好成了抽去他们釜底之薪的釜底抽薪者。你要玩,就得有可玩的标的,而我将其藏之你还玩什么?
; |0 P! w# O7 a  u0 `      在收藏界里,其实,藏家才是最大的霸主,但是,世间之事均在阴阳平衡之间,而要达到平衡,一物降一物的相互掣肘自是必然。而在平衡过程中,强弱总在置换之中。现如今,拍家(以“专家”为代表的)暂居强势,故而,“吃”这行的自然颐指气使;趾高气昂。但以长线看,历史的事实都无情的铭刻着“孙子”招牌。因为,藏家皆以非逐利为主,他们所注重的往往在于,藏品的艺术价值与藏品的不可逆转性。故而,一旦入藏即很难再入市场。因为,藏家的一大特点就是,其欲藏者,其可倾家之力以藏之。即是以倾家之力以藏之,你怎可寄望于其之出让。正所谓,“识古不穷,迷古必穷”。而这其中的“穷”所指乃钱,但在精神与藏品方面,他们皆可算做富甲天下。因为,不少藏家的手里,千万、亿万之品比比皆是,然在他们眼里,钱,不过身外之物,他们与藏品的不可逆转性相比,钱实太过小巫耳。事实亦是如此。8 d) Y) H" F3 `" p- ]1 K( G
      钱不过是统治者为统治发行的表价证券而已,它可随着政权的消亡而消亡,可随着世界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印刷品而已。但是,藏品则相反。就拿政府发行的钞票而言吧,钞票的版本在不断的变更,但藏品则不会,它就是它。你钞票从十万变成了一角,它则会逆向的与通货成比值,原来需花一角购入的,你将一角变成了十万,它只会让你也得拿十万来换。甚至,因为,通货的信誉,它还会更远的于通货贬值的数率增值。这是以所谓的经济价值论,这还不能正确的体现它的真谛,藏品的真谛在于其不可逆转性,也就是说,它的消亡一旦生成,世间即永无可复。故藏家即会将之视若性命。
) t7 u: J  f, i& _       玩家,玩家与专家、藏家则另当别论。玩家对藏家与专家均不屑一顾,在他们眼里,藏家太过“死心眼”,而专家又有太多的“南郭”充斥其间,为唯利者充当鹰犬。玩家对于藏品均以拥有并加以赏玩为目的,真假与否仅在于体现玩家“玩”得精否。他们追求的是一种“行”的范畴。若能充分的体现足了其“行”范畴即足矣。他们往往不会死撰着某样东西部撒手,只要能体现足了他们没被玩,他们就会放手他求,改玩另一样去了。这就是玩家。他们同样追求“专”。故而,专家,在他们眼里根本就不算回事。相反,在鉴定方面,他们对藏家更为敬重,因为,藏家才是更为行家的一族人群。得到藏家的首肯,实比“专家”结论更甚荣光。
2 h3 l0 ?$ Y3 z! u: k" f5 \       再有一类则是炒家。+ G+ r1 D2 O+ i! L# }* ^
       炒家行行都有,炒家则非常注重专家的意见,藏家的东西。因为,他们对任何一行都不求甚解,只盯着市场行情的阴晴,讲究的是低进高出或高进高出,什么在他们手里都是过眼云烟,钱才是真家伙。故而,他们都盯着藏家的东西,因为,藏家有好东西,好东西就不愁放不出好价钱。但要想让藏家把东西拿出来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故他们还得依靠专家,因为他们得从市场上收东西,至于,真赝他们并不太注重,因为,上拍者与成交人实质上往往都是同一人,只是设一代理在拍场里演戏而已。他们注重的是如何炒热市场。要炒热市场,拍卖公司不过是他们实现目的的工具,利用拍卖公司把市场炒热。他们这样做的目的也很明确,就是把价格抬上去以便他们将前期低价购入的东西放出去。对于这些,不重信誉的拍卖公司亦无所谓,因为,在他们的眼里,运营公司为的就是盈利,有人买他们就卖;至于操控市场等问题,那是职能部门是否尽职的事。对于拍品的真赝,别说拍卖公司,就是拍卖公司聘请的专家都没人敢打百分百的包票。只要专家给出了结论我就上拍。如此一来,专家也就炙手非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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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R, S, }3 d0 k( ?正题道完,在此,再说几句题外的话,以提请卖家注意。
如今有的人,借着卖家急于出手手里物品的心理,注册一拍卖公司,而后以收取拍品宣介费、鉴定费、保险费等等着费那费的藉口向卖家收费。然可悲的是,这些骗子公司尚屡屡得手。究其所以,问题还就出在拍卖公司成文的拍卖霸王条款上。在这些霸王条款里,这些费用都是堂而皇之必收之费。对于这点,我因不是拍卖从业人,故无从知晓何以非如此不可的必然性。但其霸王性却了然纸上。何以到其为霸王呢?这让我们论一论“费”即显。
首先说说鉴定费;
鉴定自然是举证东西真赝,但东西真赝卖家没有举证的必要,实是你被委托人为求不上赝品需求,而卖家不过是想委托你而已。至于东西真赝于其关系部大,他只关心你能否接受委托。而接受委托与否,拍卖公司就得操心东西的真赝了。因为,他关乎着所拍之品是否是拍卖的指向标的,如是,其价不菲,若非,则为非拍标的,无以上拍。因此,鉴定其是与非,是拍卖公司要达目的而非卖家。因为,如是卖家要求是非,他找的应该不是拍卖公司而是鉴定部门了。由此看来,拍卖公司之所以将鉴定费明摊于卖家头上的原因,怕已很难与单纯鉴定划以等号了。
以下再说说“流拍”费;. }% p, u' q  b# P
作为一个被委托单位,其最起码的职责就是完成受托标的,这在商业行为中是必须承担的职责。若即签了约又无从完单,受委托方是要接受惩处的。这都是商业惯例。而这一惯例为什么到了拍卖行业就反过来了呢?能不能说是拍卖行业以大欺小或欺卖家多非商业从业人,不懂商业惯例呢。说你以大欺小则是你依仗你能通过拍卖这一方式,利用卖家祈盼依托你卖出比通常交易场合更高的价格之心,欺卖家不得不委托于你,从而将你本应承担的义务转嫁于卖家。说你欺卖家不懂商业惯例,不清楚委托者与被委托者间的相互应尽义务与权力。流拍,为什么会流拍?理由谁都能说出一大堆,但在商业行为中,法律只看你是否履约,而能否履约,协议里皆含会不可履约的放纵前提,那就是战争等使预约无从行使的天灾人祸。除此之外,接受委托方均无以以其余藉口推卸应承担的责任。故此条款不能不认作是拍卖公司为达“旱涝保收”的霸王条款。; |0 p5 V3 m4 T) V  B
至于宣介费本就是公司为达拍卖人气应尽的职责,又有什么理由转嫁给卖家呢。难道为老百姓深恶痛绝“初装费”、“漫游费”等等臭名卓著,被国际痛斥的行为不吧拍卖公司搞臭,拍卖公司就非要搞一搞吗?& ^9 P0 Q/ o4 z" I) v$ D'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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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老柴主 于 2010-1-28 19:0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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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6 16:58: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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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6 21:25:2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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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 21: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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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 23:35: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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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 18:40: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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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 19:4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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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7 02:03:0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各位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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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13:44: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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