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刘老师刚才在报告当中说到有一个小姐买了一个吴冠中的画说是赝品,那敢事情后来引起一场官司,您如何看待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拍卖公司无限免责的事情?拍卖公司作为一个中介公司,和利益相关方在拍品的真假方面能否承担一定的责任?现在全国有很多拍卖公司,北京粗略统计有四五十家,你如何看待大大小小拍卖公司的热闹程度,他们最后会不会变成三五家比较知名的大的拍卖公司?6 E A. e9 D% r% Q
刘尚勇:第一个问题是真假担保的问题,刚才我们在讲座开始就汇报了这个事情,拍卖公司是不可以担保的,并不是说他想免责,是他根本就没有权利担保,如果他担保的话,他就违法。因为你明明不知道这个东西是真是假你怎么敢担保呢?如果你担保不就是一种误导吗?也就是说我们发现前一阵北京也有一个所谓的保真拍卖,说我担保这个东西都是真的,但是为什么最终保真拍卖没有流行开来呢?如果保真拍卖就是我们所期望的,那应该把我们这种不保真拍卖都取缔了。也就是说现在这种交易方式,应当说是目前全人类里面最成功的,也是最重要的一种交易方式,这种交易方式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当我们对一件事情还不了解它的真实情况的时候,我们也必须交易。比如说我们在广东有一家拍卖公司专门卖山东大葱和大蒜的,他是卖下个月的山东大葱大蒜拍卖,但是下个月的大葱大蒜会不会有天在人祸呢?不知道,这20车大蒜你必须买,也许每一辆车里面就放了一公斤,也许是满满当当的,也许质量是一级的,也许是三级的,不知道,但是现在就得拍卖,因为我们卖的就是期货。 + {5 a' z* V7 k0 x 艺术品也是这样的,真正想把一个艺术品,特别是古代艺术品搞清楚是一个很复杂的事。像台湾的一位先生研究了几十年,今天研究是假的,后来几十年之后研究又认为是真的,也许再过几十年研究会认为又是假的,都很难说。但是并不是因为这个研究进程没有结束就不卖这件东西,这件东西是可以交割的,比如他家里有人病了,他要卖这件东西,或者他要出国了,他要卖这件东西,你问他怎么不跟专家研究院的专家研究完了之后再卖呢?他卖的就是暂时说不清楚,价值说不清楚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必须交割怎么办?就拍卖。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政府和社会公众都不要求他担保,你也别担保,因为你担保这个交易就没有了,担保这个东西一定是真的,你不是要研究几十年吗?这个交易怎么进行?在社会公众、法律和政府都不要求他担保的情况下,要求他快速交易。这种交易怎么交易?由买者出价,买者出价意味着买者当心,这个在法律方面有一个词叫买者当心,你对自己的交易行为负责任的一种交易,这叫拍卖。因为是你出的价,你要不认可它的价格就让它流标,你不认为它是好东西就不要买,是这样的一种交易方式。所以说并不是捉拍卖公司想免责,是他根本就无法担这个责,如果他号称担了这个责,他涉嫌欺诈,因为他担不起这个责,如果他说我现在担保,我卖的东西都是真的,你们买吧,谁说这个话谁就涉嫌欺诈,因为这是误导消费者。所以法律也规定,不准许他担保,但是交割还要进行,就是这样一个方式。- @/ ^& d& N; b8 h s
对于这么多家拍卖公司,这是一个发展的问题,我们知道社会的竞争、产业之间的竞争或者行业之间的竞争是从一个规模化经营到品牌化经营,再到垄断经营不同的发展时期。在一开始都是打乱仗的,是完全无序的竞争,是一种大规模的竞争。发展到第二个阶段就是品牌化竞争,现在有很多品牌公司,大家去买品牌公司的东西。第三轮就是垄断化经营,在国外基本上就进入到了垄断化的经营,这是发展的不同时期问题。目前我们国内的艺术品交易和拍卖才刚刚15年,不可能一下子就进入到了垄断经营,连品牌化经营还没有到。今天我们一个最好的拍卖公司也不可能品牌化经营,还在大规模的经营,你想拍卖会上卖几千件东西,好坏都在里面,真的假的都在里面,我们看到目前的发展阶段还处在一个基本上是无序的,或者是规模化的竞争当中。